新增光伏270万千瓦,上海能源“十四五”规划发布
光伏方面:实施“光伏+”专项工程,结合土地和屋顶资源,分行业、分领域推进光伏发展,力争光伏新增规模270万千瓦。近海风电重点推进奉贤、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,探索实施深远海域和陆上分散式风电示范试点,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。结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,新增规模约40万千瓦。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开发,研究探索潮汐能试点示范。
专栏:“光伏+”专项工程
“光伏+”住宅:新增装机超过10万千瓦。重点结合“平改坡”等工程,在小区住宅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,支持新建住宅小区、低密度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。
“光伏+”园区:新增装机超过80万千瓦。以国家级产业园区和市、区两级产业园区为重点,结合园区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。
“光伏+”农业:新增装机力争140万千瓦。建设农光互补、渔光互补、菌光互补项目,在横沙岛高标准规划“光伏+”农业,探索建设漂浮式光伏电站。
“光伏+”交通:新增装机超过20万千瓦。结合交通场站、交通枢纽、停车场、音屏障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,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。
“光伏+”校园:新增装机超过10万千瓦。通过在高校、职校、中小学等场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,普及绿色低碳教育理念。
“光伏+”水厂:新增装机超过20万千瓦。重点结合本市已建或新建制水厂、污水厂,在沉淀池、滤池、深度处理池等池体构筑物,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。
“光伏+”公共机构:新增装机超过10万千瓦。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以及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,应率先在具备条件的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。